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市場準入便利化程度, 2015年7月1日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正式啟動“五證合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本次改革將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人力社保、統計等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申請人“一表申請”,工商部門統一收件,質監、國稅、地稅、人力社保、統計部門并聯審批,統一核發加載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證號和統計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0多個工作日縮短為2個工作日,效率提高75%以上,最大限度的壓減辦事環節,節約行政成本和辦事成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浙江省、溫州市有關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政策要求,市標準化院三措并舉全面推進該項工作,成效初顯。一是抓好試點,及時總結。甌海區、瑞安市、泰順縣、龍灣區分別從6月1日、7月1日、7月23日、7月27日起開展“五證合一”試點工作,截止7月29日,分別辦理295件、100件、14件、2件。市標準化院密切關注試點工作,并及時總結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解決方案。二是創新技術,提高效率。該院主動加強與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軟件供應商南威公司的溝通和交流,建議其研發一款可以跨平臺操作的導入軟件,能快速地將代碼辦證所需字段從工商系統進行一鍵導入,實現“五證合一”工作的無縫對接,從而降低數據輸入錯誤率,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強溝通,逐步推廣。該院在密切關注試點工作的同時,積極加強與尚未開展“五證合一”工作的其余九個代碼辦的溝通工作,全面了解存在的困難和難題,在加強“五證合一”相關政策宣傳的同時,推廣甌海、瑞安等四個試點單位的工作經驗,加快全面鋪開“五證合一”工作。
2016年10月1日起,上海實施“五證合一”登記制度,覆蓋所有市場主體,包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個體工商戶等。在“三證合一”基礎上,進一步整合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時辦理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接受統計調查時辦理的統計登記證,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在個體工商戶試點實施“兩證整合”,申請人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自此,上海成為全國最早實現全部市場主體“五證合一”登記制度的省市。
2016年10月8日上午,上海頒出“五證合一”后首批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本次改革前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無需再提出申請,所有的數據共享轉換工作都由政府部門在后臺完成。